在我国现行法制框架下,对于各类突发事件中的责任归属判定普遍可以归纳为五种基本形式:
首先,则是全责判定原则——即由于其中一方
当事人的主观疏忽或过错引发了特定事件的发生,从而需要对此承担起所有的责任;
其次,
主要责任判定原则——即在整个事件过程中,某一方当事人所起到的主导性作用较大,因此需要承担主要责任;再者,同等责任判定原则——此种情况通常发生于两个或者多个当事人之间的行为均对事件的发生产生了一定影响,且其作用力基本相当,此时便需要由他们共同承担相应的责任;此外,次要责任判定原则——即在整个事件过程中,某一方当事人所起到的作用相对较小,因此需要承担次要责任;
最后,
无责任判定原则——即在整个事件过程中,当事人并未有任何不当行为,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在进行责任判定时,我们必须全面考虑到事件发生的根本原因、各方面的过错程度以及
违法行为与事件发生之间的因果关系等诸多因素。
而责任判定结果将成为后续
赔偿事宜及法律处理工作的关键性依据。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针对不同类型的事故,如
交通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等,其相应的责任判定标准和程序或许会存在一定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