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下,
离婚诉讼的司法实践表明,若
当事人在经历首次
起诉离婚后再度提
起诉讼,且双方
分居已经超过了一整年,那么法院判定准予
离婚的概率相对较高。
但是需要明确的是,这并不意味着所有此类情形都必然导致离婚判决的作出。
在离婚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会以“感情确已破裂”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基准条件。
因此,分居时间长达一年往往被视为判断夫妻情感是否破裂的重要依据之一。
不过,法院在做出最终裁决时还将全面考量其他相关因素,包括夫妻婚姻基础、婚后感情发展情况、导致离婚的具体原因以及是否具备重归于好的可能性等等。
倘若在
诉讼过程中有一方坚决反对离婚,并能够提供具有说服力的
证据证明仍有挽救婚姻的可能,或者出现了其他特殊情况,那么法院也有可能不会做出离婚判决。
总而言之,即使当事人在第二次起诉离婚时已经与配偶分居一年,也不能
保证必定能够获得离婚判决,而必须由法院根据个案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