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施民事
仲裁程序时,通常遵循如下严谨的流程步骤:首先,
当事人必须具备有效的
仲裁协议,这份协议需明确地约定将所涉及的争议提交具有
管辖权的仲裁机构来解决。
接着,其中一方当事人应向指定的
仲裁委员会递交详细完备的
仲裁申请书以及与之相关的
证据资料。
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上述申请之后,将会对其进行严格的审查,以确定是否予以正式受理。
如果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该案件,那么他们会在规定的期限之内将仲裁申请书的副本送达给被申请人,同时还会组建相应的仲裁庭。
随后,仲裁庭将举行公开或不公开的
听证会,由当事人进行充分的陈述、提供证据、进行书面或口头的质证以及争辩。
最后,仲裁庭依据实际情况与法律
法规,作出相应的仲裁裁决。
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刻产生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效力。
在此需要特别强调的是,仲裁制度实行的是一裁终局制,因此当事人必须遵守并履行裁决结果,否则另一方有权向法院提出
强制执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