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国家的法律制度中,如果夫妻双方已经
分居长达两年以上,这将被视为法院在审理
离婚案件时需要加以考虑的一个非常关键的指标;然而,必须明确的是,即使夫妻双方分居时间达到了这个标准,他们第一次向法院提起
诉讼请求离婚也并不意味着法院必定会做出离婚的判决。
终止这段婚姻关系的最终决定权还是取决于法院对夫妻间的情感状况是否真正已经破裂这个核心问题进行裁决。
虽然分居的时间足够长能够反映出夫妻间的情感状态确实出现了问题,但是法院仍然需要结合其他相关因素来进行全面的评估,例如夫妻双方是否还有可能重新建立起和谐的
家庭关系,以及导致分居的原因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等等。
如果其中一方能够提供充足而有力的
证据,证明他们因为感情不和而分居了两年之久,并且经过调解依然无法解决纠葛,那么法院做出离婚判决的可能性将会增大不少。
然而,证据的效力和充分性同样会对判决结果产生重要的影响。
因此,必须清楚,
分居两年并不是判定一段婚姻是否应该结束的铁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