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无
遗嘱遗留之情况出现,那么遗产的分配将会依照一定的法律规定进行。
首先,遗产应该由配偶、子女以及父母这三类人作为
第一顺位继承人进行平等且广泛的分配。
其中,配偶必须是具有合法婚姻关系的伴侣;而子女则涵盖了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以及存在
抚养关系的继子女;至于父母,他们则包括了亲生的父母、养父母以及存在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通常来说,同一顺位的继承人在
继承遗产的份额上,应保持均等的原则。
然而,对于那些生活中存在特殊困难并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理应给予适当的照顾。
此外,对于那些对被继承人尽到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其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适当地给予更多的份额。
然而,如果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却未履行抚养义务,那么在分配遗产时,他们将可能面临不分或少分的境地。
最后,若在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情况下,遗产将由
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这些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