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
寻衅滋事之行为而被处以
行政拘留七日者,将留下违反
行政法律
法规之显性记录,然而并不能被视为触犯
刑法之
犯罪记录。
一般而言,“
案底”通常代称的是
犯罪史。
行政拘留系以行政手段实施之惩戒措施,故被
处罚者在公安机关内将保有相应的
违法记录。
然而,此类记录对于个人的影响范围往往相较于犯罪记录尚属有限。
然而,若日后涉及到需要具备特殊职业资格、投身军事生活或申请成为
国家公务人员等事项,相关部门在审核过程中可能会对此前的违法记录进行针对性考虑。
不过,一般性的民事层面活动,诸如建立商业合作关系及寻找工作机会等,一般情况下并不受该类记录直接的负面影响。
总的来说,人人皆应遵守法律法规,尽量避免产生此类
不良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