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因车祸不幸造成年满66周岁人士死亡所产生之
赔偿额,须视多项因素通盘考虑后加以确定。
这些通常涵盖了以下几个重要部分:
首先是
死亡赔偿金,这是对受害者
家属的一种经济补偿;
其次是
丧葬费用,用于处理死者的善后事宜;再者是
被扶养人生活费,如果有需要
抚养的亲属,这笔费用也是必须支付的;
最后是
精神损害抚慰金,这是对
受害人家属心灵创伤的一种弥补。
在计算死亡赔偿金时,我们会依据受诉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基准,并按照14年的期限进行计算。
而丧葬费用的计算方式则是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标准,以六个月的总和作为上限。
另外,如涉及到被抚养人的问题,也需要支付相应的生活费用。
至于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数额,则需要根据具体案情来判断,通常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裁定。
然而,最终的
赔偿金额还需要考虑到事故责任的划分等其他相关因素。
因此,具体的赔偿金额需要根据每个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详细的计算与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