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而言,当
交通事故认定书正式出具之后,倘若相关的技术检验与鉴定结果已然明确且无任何尚未结算的费用以及法律规定的不得提车之情况时,5个工作日之内便可进行提车事宜。
然而,如若技术检验与鉴定过程耗费的时间较为漫长,那么自检验与鉴定结果明确之日起的第5个工作日方可视为提车的适宜时机。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假如在事故中我方所负责任相对较大,并且可能面临巨额
赔偿,那么受害方有可能提出
财产保全申请,这无疑将对提车时间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在此种情况下,我们需积极与交警部门及法院进行有效沟通与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