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经许可擅自对
国家公务人员进行恶意羞辱或诽谤等行为,有可能触犯
刑法中的“
侮辱罪”相关条款。
侮辱罪的定义为,通过采取
暴力、
胁迫或者其他非法手段,公开贬低他人人格尊严,损害其社会声誉,
情节严重者将被追究
刑事责任。
在实际司法操作过程中,对于情节严重性的判定,往往会结合侮辱行为所采用的方式、发生的场所以及
行为人的主观恶性程度、所产生的不良后果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量。
若经查证确属构成侮辱罪,则将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
管制或者
剥夺政治权利等严厉惩罚。
值得注意的是,若此类私下侮辱行为并未达到公开化的程度,一般情况下并不足以构成侮辱罪。
然而,即便没有构成
犯罪,也可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从而面临相应的
行政处罚。
与此同时,受害方有权向行为人提出
民事侵权诉讼,要求其承担包括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赔偿损失等在内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