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
司法判决案件在司法机构一旦判定生效之后,作为被告人却仍然拒绝履行义务,甚至涉及到更为严重的
犯罪行为时,将会面临有可能要入狱服刑之责。
这个名为“抗
拒执行裁决、决定罪”的
刑事罪名,其主要针对的是那些有能力
执行法院所做出的
判决和裁定,但是却故意拒绝执行,并且
情节严重的
违法行为。
具体来说,如果被告人采取了诸如隐藏、转移、故意破坏或损毁财产,或者无偿地将财产进行转让,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廉价格进行财产交易,从而导致法院的判决和裁定无法得到有效执行;或者是被告人故意不交付法律文书指定的财物、票据,或者拒绝从房屋中迁出,或者从土地上退出,从而使得法院的判决和裁定同样无法得到执行等等这些行为,那么他们就有可能触犯了这个罪行。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被告人确实因为自身原因而无法执行法院的判决和裁定,那么他们并不会立即面临入狱服刑的风险,但是他们可能会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受到各种消费限制等严厉的惩罚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