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法律制度中,对于
正当防卫与
防卫过当的界限有着明确且严谨的规定。
所谓正当防卫,即指针对那些正在实施不法侵害行为的个人或群体,所采取的冻结不法侵害行动的特定方式,只要这种
防卫措施降低并阻止了对他人合法权益的进一步侵犯,那么就无需承担
刑事责任。
然而,如果防卫行为超出了必要的限度,导致了重大损害的发生,那么这便被视为防卫过当,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必须存在不法侵害行为;
其次,该不法侵害目前必须处于持续进行的状态;再次,防卫者实施防卫行为的初衷必须是为了维护自身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最后,防卫手段不能明显超过必要的限度。
而防卫过当,则是指防卫行为显著地超越了必要的限度,从而导致了重大损害的发生,这样的情况下,防卫者必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在判定防卫过当时,关键在于确定防卫行为是否已经“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以及是否已经造成了“重大损害”。
其中,“明显超过必要限度”意味着防卫者的防卫力度已经超过了正常情况下正当防卫所需的力度,这是一个一般人都能够理解和认知的标准;而“重大损害”则通常是指造成了重伤、死亡等严重后果。
在防卫过当的情况下,司法机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给予防卫者减轻或者免除
处罚的宽大处理。
总而言之,正当防卫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合法行为,而防卫过当则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