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职工被解雇乃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法》所明确规定的
解除劳动关系之行为。
依据相关法律条款,用人单位必须按照经济补偿额度的双倍向
劳动者支付相应的
赔偿金。
至于经济补偿,根据劳动者在本公司(或企业)任职时间长短,每满足一年的条件便可获得一个
月工资的标准补偿。
对于工作时间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员工,将视为一年的
劳动关系;而对于未满半年的工作者,则仅能得到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此处所提及的“月工资”,特指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的前十二个月内的平均收入水平。
若孕期职工的工作时间尚未达到一年,那么其所能获得的赔偿金通常不少于一个月工资的两倍;若工作时间已超过一年并比如两年,那么该员工通常能够享受到四个月工资的
赔偿待遇。
值得注意的是,实际
赔偿金额还需要视怀孕妇女的具体工作状况以及所在地的劳动法律
法规进行综合考量与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