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试用阶段,倘若用人单位未能按照相关
法规正确缴纳
社会保险金,求职者便有权请求公司进行补缴。
若因此给受雇者带来了实质性
经济损失,那么用人单位必须承担相应的
赔偿义务。
赔偿金额的计算往往需要综合考虑到受雇者所遭受的实际损失,例如由于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所导致的
医疗费用、失业待遇损失等等。
当双方就此问题无法达成理想共识时,受雇者可选择通过向劳动监督部门投诉来寻求解决之道,抑或是提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根据相关现行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有义务在受雇者开始工作后的第三十个工作日之内为其办理
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鉴于
试用期是包含在整个
劳动合同期限之中的,故在此期间同样应当履行缴纳社会保险金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