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绝大多数情况下,
贪污罪这项指控会由检察院直接进行调查和处理。
贪污罪被确认为一种主要针对政府部门和公共机构官员的
职务犯罪行为。
根据我国现行的《
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有权对
诉讼活动进行全面的法律监督。
在执行这一监督职能过程中,如果发现有司法工作人员故意利用职权实施
非法拘禁、虐待囚犯、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基本权利、破坏司法公正的严重
犯罪行为,那么这些案件就可以交给人民检察院
立案进行深入的侦查。
同时,公安机关
管辖的涉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下的重大
犯罪案件,若需要由人民检察院亲自受理进行深入调查时,经过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的批准后,才能交由人民检察院
立案侦查。
因此,总的来说,贪污罪这类案件通常是由检察院负责直接侦查的,但是具体的
处理方式还要视案件的复杂程度以及相关法律
法规的具体规定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