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上述问题的解答归结于您与出租方所订立的
租房合同中所约定的具体条件。
通常来说,只要在整个租房期间您严格遵守了合同中规定的各项条款,
保证住宅设施没有受到任何实质性损坏,能够按时履行租金支付以及其他相关的资金义务,并且在需要退出租赁时事先通知过出租方,并按照双方约定的程序进行
退房手续,那么您便有权利向出租方索回之前交付的押金。
然而,如果在合同中已经明确规定了诸如提前终止租赁需扣除押金之类的条款,或者由于您的
违约行为造成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损坏,或者
拖欠了相关款项等不良后果,那么出租方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从中扣除部分或者全部的押金,用作对损失的补偿。
因此,是否能够成功取回您所支付的押金,主要还是要看合同中的具体规定以及您在租赁过程中的完成度如何。
我们强烈建议您仔细阅读
租赁合同中的每一项条款,以便日后出现争议时有据可依。
若在押金退还方面与出租方发生纠葛,首先应尝试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矛盾;若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也可以考虑利用法律途径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