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些特定情况中,无固定期限的
劳动合同是有可能被变更成为固定期限合同的。
然而,此种变更必须经由双方共同商议并且达成一致意见,同时以
书面形式予以记载和确认。
从法律层面来看,变更劳动合同需要遵循公平公正、互相尊重以及双方自愿协商的基本原则。
假使用人单位单方面擅自进行此类变更,则可能会被视为违反相关法律
法规。
反之,若是
劳动者主动提出转变合同性质,而用人单位又自愿同意或者表示理解,那么在这个情况下,双方在经过充分沟通与协商之后,遵循现行的法律规定重新签订一份书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便可。
但是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变更后的劳动协议中的
权利义务将会以新的书面合同作准。
综上所述,无论是对于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而言,变更劳动合同都应当审慎对待,充分考虑到可能出现的各类法律风险及个人或企业权益受到损害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