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行
离婚制度中,我们了解到双方
当事人在向
婚姻登记机关提出解除婚姻关系之前,可以先行签订一份
离婚协议。
这份离婚协议便是双方为了处理离婚过程中所涉及的各项事宜而事先做出的书面约定。
在离婚冷静期之前进行此项操作,对于确保双方能够提前明确包括
财产分配、
子女抚养以及
债务承担在内的诸多重要事项具有相当大的帮助,也可使得他们能够为之后的
离婚程序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然而,值得重视的是,即便已经签署了离婚协议,在冷静期中双方仍然有同等权利可选择反悔或者对协议中的某些条款进行重新商议。
如果在冷静期限满后双方均未能同意共同向婚姻
登记机关申请颁发
离婚证书,那么这份离婚协议将无法正式生效。
因此,在起草离婚协议时,我们强烈建议各位务必
保证其条款清晰明了且合法合规,从而尽可能地降低未来可能出现的
纠纷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