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未具备全套五证”的房产交易问题上,根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的明确规定,开发商有义务无条件地退还
购房者已经支付的全部款项。
这五个证件分别是《国有
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以及《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如果开发商在销售过程中未能提供上述全部证书,那么这种行为就构成了
违法违规,所签订的
房屋买卖合同也很可能因此而被判定为无效。
当合同被认定为无效或者被依法撤销之后,根据法律规定,因该合同而获得的任何财产都应该立即归还给合同的另一方
当事人。
因此,您完全有权利要求开发商将您已经支付的所有房款如数退还给您,同时还可以要求其支付相应的利息作为补偿。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各种困难和挑战,例如开发商可能会采取拖延策略或者干脆拒绝履行
退款义务。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首先,您可以向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投诉;
其次,您也可以选择直接向法院提
起诉讼,以寻求法律的公正裁决。
无论采用哪种方式,我们都希望您能够坚定信心,勇敢地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