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农村宅基地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签署,通常应与实施
拆迁行为的各级行政管理机构或经过授权的拆迁单位达成共识并签订相关文件。
在实践操作过程中,这样的主体可能涉及到地方政府的职能部门,例如市级、县级人民政府的
房屋征收部门,或者是这些部门委托的房屋征收实施单位。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签订此类协议的主体必须具备合法的拆迁资质以及获得许可的授权。
否则,由非法定主体签署的协议将会导致协议有效性方面出现弊端。
此外,在决定签署协议之前,务必要对协议中的各项条款进行细致入微的审查,包含补偿措施、补偿费用额度、安置住房面积及选址位置等等重要细节,以此确保所有参与人员的法律权益能够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