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责任被认定为具有约定性的性质。
在
签订合同的过程中,
当事人有机会预先对可能出现的违约情况以及相应的责任承担方式作出详细的约定。
这样的条款,只要不与现行法律、
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相冲突,即具备相当的
法律效力。
举例来说,双方有可能商定
罚金的数额或者计算方式,亦或是约
定损害
补偿金额的计算方式等等,这无疑有助于双方在履约过程中更清晰地理解自身所应承担的
权利和义务,从而提高合同的稳定性与可预测性。
然而,如果合同中并未明确约定违约责任事项,那么在发生违约行为之际,受损方仍然有权依照相关法律条文,通过法定流程来主张其权益,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特定种类的
违法违约责任。
尽管如此,法定违约责任的涵盖范围以及实施方式,相比于当事人之间约定的内容而言,可能并不会显得如此具体和明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