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南方经济特区深圳,
劳动者离职补偿金的计算主要参考以下两个重要因素:一是该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中的实际服务年限;二是他/她的
工资报酬水平。
具体而言,
经济补偿将按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服务年限进行计算,每满一年就会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对于劳动者的服务年限在六个月以上但未满一年的情形,则会被视为已满一年;然而,若劳动者的服务年限不足六个月,则只会获得半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需要注意的是,在此定义的
月工资并非指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的当月工资,而是指他/她在过去十二个月内的平均工资。
如果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那么向其
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将会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来计算,但是这个
补偿金额的上限不能超过十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