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固有的
赔偿责任通常涉及多个层面的损失范围:
首先,违约事项造成的最为直观的直接
经济损失,例如合同正常履行完毕后本应获取的经济收益。
其次,为了尽可能地降低损失而付出的合理成本,例如采取必要的纠正措施所需支付的相关费用。
再次,那些预期中原本可获得的经济收益的损失,但必须满足确定性和可预见性的条件。
最后,如果
违约行为导致了
人身伤害或物质财产的毁坏,这毫无疑问载列在
赔偿范围之内。
然而,
赔偿金额的制定应该与违约行为所引发的实际损失相匹配,其中既包含合同正常履行完毕后本应获取的经济收益,又不能超出违约方在
签订合同时所能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由于违约可能引发的全部经济损失。
同时,在最终计算赔偿额时,需要遵守可预见原则、减轻损失原则、损益相抵原则以及过失相抵原则等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