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状况在法律层面被认定为具有有效性,由此产生了事实上的
劳动关系存在。
根据中国现行的《
劳动合同法》所赋予我们的相关规定来看,当
劳动合同行将到期之际,即便用人单位尚未与
劳动者重新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但是如果劳动者仍然坚守岗位并继续为原单位服务的话,那么从
劳动合同到期的第二天开始直至满一年的前一天为止,用人单位都应该按照月度的方式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
工资。
倘若用人单位在此之后的一年内依然未能与劳动者签署书面的劳动合同,那么这就可以被视为双方已经达成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
合同协议。
在这样的情况下,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理应得到充分的保护和保障。
然而,我们还是建议劳动者能够尽早地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以便于确定双方的
权利和义务,从而确保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