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离开工作岗位之后,若希望获得
失业保险的补助,须严格遵循以下几个重要条件:
首先,必须具备按照当地相关法律
法规参加失业保险的合法记录,且该记录要求所在单位与本人按时足额缴纳相应的费用,累计计时达到至少一年以上;
其次,必须是由于非自身原因导致的失业状况,而并非出于个人主观意愿主动放弃职业发展。
关于具体的申请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首先,用人单位有责任在解除或结束双方之间的
劳务合同时,向失业者提供明确的书面证明文件,并在收到此文件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失业人员的详细信息提交给当地的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备案;
其次,失业人员应当在终止或是解除与用人单位之间的
劳动关系之后的六十个自然日之内,携带用人单位开具的终止或
解除劳动关系凭证原件,前往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
最后,凭借上述失业登记证明以及个人
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前往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
失业保险金的相关手续。
需要提醒的是,失业保险金的领取额度及标准,应以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法律法规为准,其金额不得低于当地城镇居民的最低生活保准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