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同居期内所产生的支出是否能够予以索偿,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深入剖析。
假使这笔花费具有确切的
债权债务关系,并且有相关确实的证具,比如书面合同、聊天截图等等可以证明双方之间达成了
借款协议,那么就具备了要求对方偿还的法律依据。
然而,如果这笔花费是为了维持共同生活所需的基本开支,例如共同租赁房屋、日常饮食等方面的费用,那么通常情况下很难得到法律支持。
倘若其中一方出于表达爱情之情而给予的巨额
赠予,例如昂贵的珠宝首饰、房产等,只要能够证明该赠予行为是以缔
结婚姻为前提条件的,那么在分手之后便可以尝试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归还。
但是,对于那些普通的小额赠予,一般会被视为自愿处置
个人财产,因此难以通过法律手段
追讨回来。
总的来说,能否成功索偿取决于具体的事实情况以及相关的
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