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借款权益侵害之纷争案件的审判过程中,具备如下诸项
证据往往有利于原告方取得讼诉
胜诉的先机:
首先,
借款合同或者借据,此乃直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借贷
法律关系的关键性证据;
其次,转账凭证,诸如银行转账记录、微信支付或支付宝转账记录等,此类证据能够清晰地展示
出资金的实际交付情况;再者,
催款记录,包括短信、微信聊天记录以及电话录音等相关证据,这些都将有力地证明您曾经出面向对方主张返还
欠款的维权行动;
最后,
证人证言,倘若有相关
证人为您提供现场视觉或听觉证据,证明该笔借贷事实的确存在,那么这些证据同样是具有
法律效力的。
还请注意,作为证据固有的必备要素,真实性、
合法性及关联性的要求必须得到严格遵守。
在正式提出
立案申请之时,法院将会对您所提供的各项证据进行初次审查,只要初步能证明有借贷事实的存在,一般都会予以接受立案处理。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随后的法庭审理过程中,您仍然需要全面充分地出示证据,以便切实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