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双倍赔偿计算方法,通常是根据
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以及月度
工资水平进行综合评估。
具体而言,若劳动者自开始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而不满一年未能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
劳动合同,则用人单位应向该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若劳动者在工作满一年后仍然未能签订书面合同,则可视为双方已经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用人单位需向该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在计算
赔偿金额时,一般以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作为基准。
然而,若劳动者的
月工资超出用人单位所在地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那么向其
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将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执行,且支付年限不得超过十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