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旅行服务供应商单方面解除合约的情况,
赔偿款额的
清算往往参照双方签署之旅游协议中的具体规范。
倘若合约中已经明文规定了
赔偿金的计算规则和预定额度,那便应该严格遵照合同来执行;而若是在合同中并没有对此进行明确界定,那么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赔偿金额则需以对游客本人造成的直接
经济损失为基准,纳入考量范围的有旅客为这次旅行已经付出但是无法收回的部分款项以及他们未实现预期所得利益的损失等等。
为了较为准确地评估上述损失,我们需要全面考虑到各种可能影响到结果的变量,例如合约被提前
解约的时点、整个旅行计划的执行进度、游客为了筹划这次旅行所投入的前期费用等等。
对于游客来说,他们有权要求旅行社提供详细的违约理由说明,还有关于赔偿金计算方法的细致核算过程。
如果双方就此产生分歧,游客可以选择向旅游业管理部门投诉或者
委托律师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