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情况下,倘若合同内对于付款日期有明确具体的约定,那么当交易对方未能按照双方商议的期限履行支付义务时,您便有权启动法律程序提
起诉讼。
然而,若双方并未对此作出明确约定,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的相关条款,您亦可选择在给予对方适当的
催账期之后,若仍无法收回
欠款,再依法向法院提出
诉讼申诉。
但在此过程中请留意,务必提前关注诉讼实效这一关键因素。
一般而言,公民向人
民法院发起维护民事权益的时效限定为连续36个月。
也就是说,如您所受权益侵害的时长已经超出3年而未予主张,对方就有权利以
诉讼时效过期为由对您的诉求予以反驳。
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在察觉到交易方故意
拖欠或者延迟支付货款之时,应第一时间采取积极行动,包括发送书面催告函、开展双方洽谈等措施,同时确保掌握所有相关
证据材料,一旦条件满足,应尽早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