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签订书面
劳动合同的情形下,
双倍工资的计算原则与方法通常如下所述。
首先,计算双倍工资的期限是从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开始,直至满一年的前一天为止。
其次,计算基数主要依据
劳动者应得
工资进行计算,这其中涵盖了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各类货币性收入。
然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
加班工资和非常规性的奖金(如
年终奖、特殊贡献奖等)并不包含在此范围之内。
此外,若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了正常工资,则仅需对差额部分予以补充即可。
例如,假设某位员工
月工资为5000元,然而已在公司服务了7个月却仍未签署劳动合同,此时用人单位已经支付了其正常工资,因此需支付的双倍工资差额即为5000元/月 × 6 个月 = 3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