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故意伤害事例的裁决过程中,受害方出具的
民事赔偿及谅解书无疑能够作为减轻被告人罪责的有利依据之一,然而,具体判决结果的轻重仍然需要综合多方面的要素进行评定。
大量实践证明,受害方的谅解和同意,即
被害人及
家属签署注明谅解并放弃追究被告人责任的谅解书,往往可以促使法官在法定范围之内,给予被告人适度的
从轻处罚。
例如,倘若被告人的行为明显轻微,则有望获得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留或
管制的
刑罚。
然而,若该项犯行属于特别残酷的手段,造成的危害性也极为严重,则即便我们拥有谅解书,被告人仍然无法豁免法庭的判裁权衡——可能面临着长达三年以上直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处罚。
最终判决的结果,法院将根据伤害的严重程度、
犯罪的动机、采用的方法以及被告的悔罪程度包括犯罪的计划性、是否能主动认罪、是否有
立功等各方面因素作出全面考虑。
总而言之,尽管谅解书具有重要且积极的影响,但它并不能直接决定被告人最终的
判刑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