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制度的规定,购
买房屋的交易过程中,关于未能进行网上签约以及由此引发的
退房行为是否构成违约的认定,需要依据特定情况加以分析和评估。
举例来说,如果在
购房合同中已经明确了网签的具体时间节点以及未按照约定完成网签时的退房
处理方式,那么在实际操作中,如果未能如期完成网签并且不满足上述约定的条件而选择退房的话,就有可能被视为违约行为。
然而,如果未能进行网签的责任在于房地产开发商方面,例如手续不完备或者故意拖延办理等原因,从而导致无法按照既定程序进行网签,那么在此种情况下,
购房者选择退房通常并不构成违约。
除此之外,我们还需要考虑到双方在购房过程中所产生的沟通记录、其他
补充协议等相关信息。
总的来说,对于未能进行网签而引发的退房行为是否构成违约的判定,需要结合合同约定、双方过失以及相关
证据等多个层面的因素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