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试用期间,若用人单位决定终止履行双方之
劳动合同,若系因受雇者未能达到其录取标准所致,则无须事先通知。
然而,若是由于其它原因导致解雇,则原则上必须提前三天告知受雇者。
在此值得特别关注的是,当用人单位以受雇者未满足录取标准为由进行解雇时,必须具备明确的录取标准以及充足的
证据来证实受雇者确实无法达到此标准。
倘若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进行解雇,受雇者有权要求获得相应的
赔偿。
同时,我们也建议受雇者在试用期间妥善保存所有与工作相关的各种证据,例如劳动合同、工作记录、沟通记录等等,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