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主
债务人为生命终止的情形中,作为
担保人,通常仍旧需要承担起
保证责任来
偿还贷款。
担保责任是否需要负担,这完全取决于
担保协议中的明确规定。
假设这份担保属于一般性的
保证,那么只要主合同的争议尚未经过法庭或仲裁机构的审理,并且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了依法
强制执行之后仍然无法满足
债务的需求之前,担保人便拥有先诉
抗辩权。
然而,若是
连带责任保证的话,
债权人既可以选择向债务人索求债务的履行,同时也有权要求担保人在其所承诺的保证范围之内承担起保证责任。
然而,当主债务人离世以后,他的遗产应当优先用来偿还债务。
倘若遗产的价值不足以支付所有的债务,那么担保人将有义务按照事先的约定,承担起剩余债务的偿还责任。
至于具体的责任承担方式以及范围,我们还需要结合担保协议的详细条款、主债务人的遗产状况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的考量与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