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裁员所涉相关
赔偿问题的处理原则,通常有如下申明:若用人单位遵从法律
法规之规定进行经济性裁员,则应按照
劳动者在本单位实际服务年限为依据,每满一年即支付一个
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对于服务年限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情况,可视为已达一年期,计算经济补偿;至于服务年限少于六个月者,其经济补偿则为半个月工资。
而“月工资”在这里主要是指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正式解除或终止之日起,倒推十二个月内获得的平均
工资水平。
需要特别声明的是,若用人单位裁员行为既不符合法律规定,又未依法履行相关程序,应对劳动者实行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作为
赔偿金予以偿付。
至于劳动者因自身行为存在法定过错,从而触发裁员条件的特殊情况,用人单位则无需承担任何经济补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