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
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支付主体通常为用人单位。
此项
补助金的发放前提是
工伤职工的劳动、
聘用合同到期终止,或者系因工伤职工个人主动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其主要宗旨在于协助
伤残职工在离职之后,能够获得相应的经济援助以便于他们重新寻找就业机会或者维持基本生活水平。
值得一提的是,具体的支付额度以及执行标准将根据各个地区的
工伤保险政策而有所变动。
一般而言,此类
补偿金额度与工伤职工的伤残程度密切相关。
若用人单位明确表示不予支付,工伤职工可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手段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