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法院在接收到附有诉状及其他程序性文件的申请后,将在十日之内依法决定该案是否予以正式
立案。
若是准予立案,法院应于立案当日起计算并于之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向被告方传送
起诉书副本的义务;同理,被告方在收到诉状副本之日起,也须在十五个自然日内提交
答辩状予以回应。
在此基础上,法院在收到答辩状后五个工作日内应当将答辩状副本再次送至原告方。
然而,应当注意的是,具体的通知接收时间往往受到案件本身的复杂性、法院工作量以及送达方式的多样性等多种因素的干扰,实际期限可能会有所延迟。
通常来说,对于较为简单的
民事纠纷案件,通知的接收时间可能为一两周左右;而涉及到更为复杂的案件,耗费的时间则较长。
如果您希望更为精确地掌握各案的审理进程,建议您通过法院公布的
诉讼服务热线或相关信息平台进行实时查询与追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