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诉讼开始后具体开庭的时间,没有固定的规定。
若要概括而言,当法院受理了你的
诉讼请求并且发送了诉状副本给被告之后,被告将有十五日的期限提出答辩书。
法院在接收到答辩书之后,还会在五天之内将副本传达给你作为原告。
然后,法院会根据其案件的繁忙程度来安排各方的开庭日期和时间,通常情况下在1至3个月之间进行,然而对于相对较为复杂的案件,这个时间可能会有所延长。
如果案件
适用简易程序,那么整个审理过程的允许时限是三个月。
但是,若是采用普通程序的话,则需要六个月的时间。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例如需要补充
证据或者进行鉴定等工作,这都可能导致
开庭时间的延误。
关于具体的开庭时间,你可以通过法院发出的
传票或者直接与负责该案的法官取得联系以获取更为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