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罪通常并不适用于民营企业。
此类罪行的实施主体主要为国家机关
公职人员。
然而,在民营企业这一领域也可能出现类似于贪污罪的
职务犯罪现象,例如
职务侵占罪等相关
犯罪行为。
具体而言,职务侵占罪主要分为两类,即非国有性质公司、企事业单位的有关人员以及受国有性质公司、企事业单位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其职务之便,
非法占有本单位资金、物品等,且
涉案金额达到一定程度者,将被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尽管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在实施主体、
犯罪客体及客观行为等诸多方面存在显著区别,但二者之间仍存在一定的关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