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适用于新雇员的
试用期期间,若能够证实受雇人员明显未能达到公司规定的聘用标准,那么企业将有权利即时终止与雇员之间的
劳动合同关系,且不必事先进行通知。
然而,用人单位仍然必须向被遣散的雇员明确解释这一决定的具体原因。
倘若用人单位难以提供足够的
证据,表明其雇员确实不符合录取条件,那么该公司此时采取的解聘行动很可能会被视为非法
解除劳动合同。
在此种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能够提前三十天通过书面方式告知雇员本人,或者额外支付给雇员一个月的薪资作为补偿,那么就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雇员工时,务必要
保证整个解聘流程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同时妥善保存相关的证据材料,以防止可能出现的
劳动争议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