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关于
诉讼费用的承担一般遵循如下基本准则:通常来说,
胜诉方无需支付讼费,而是由
败诉一方承担。
然而,也存在既赢得部分权益又失去部分权益的情况,在此种情形下,法院将依据案件的实际状况来决定双方应如何分摊诉讼费用。
当案件以和解方式结案时,诉讼费用的分摊则需要由双方
当事人通过友好协商来确定;若协商无果,最终的决定权则归属于人
民法院。
除此之外,倘若原告选择撤回
起诉,那么诉讼费用通常由原告自行承担,但法院会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减收。
对于那些因经济困难而无力支付诉讼费用的当事人,他们有权向法院提出
缓期交纳、减少交纳或免予交纳的申请,但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经过法院的严格审查与批准。
总而言之,诉讼费用的承担问题需要综合考虑到案件的最终结果、各方当事人的具体情况以及其他诸多因素,然后由法院依照法律规定作出公正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