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若不幸遭遇交通事故的肇事人员并无身体上的损伤,那么是否应当给予其
误工费方面的
赔偿股权,或将成为议论的焦点所在。
误工费的本质定义是,对于在事故中遭受伤害的一方,其有
赔偿责任的另一方应在他们从受伤至完全康复的过程中所经历的收入损失实行相应的赔偿。
如果
当事人无任何身体上的伤害,自然也就没有因为受到伤害而无法正常参与工作而造成收入下降的情况发生。
然而,在一些极为特殊的情形下,如事故导致肇事车辆出现严重损毁,而且该车辆主要用作商业运营用途,这样势必会让营运收入受到了不小的影响,那么就极有可能会产生类似于误工费性质的停运损失。
因此,以我们之前提到的标准来看,仅仅凭借当事人无身体损伤这一点来要求误工费的赔偿,恐怕是很难得到法律的认可和支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