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两辆汽车相撞的交通事故中,责任判定的主次与相应
赔偿额度的设定,通常是依据如下所述的基本准则进行的:首先,现行法律约束下,无论是
主要责任方还是次要责任方,都必须先履行交强险所规定的赔偿义务,在此基础上再予以进一步地评估和分配。
当
赔偿金额超过了交强险的责任限额时,则需要按照双方各自应负的责任比例来分摊损失。
一般来说,主要责任方需要承担损失总额的约 70%,而次要责任方则需要承担剩下的约 30%。
然而,具体的责任比例划分可能会因个案的特殊性而有所差异。
例如,如果某一方的损失总计为 10 万元,交强险已经赔偿了 2 万元,那么剩余的 8 万元将如何分配呢?如果其中一方被认定为主责,那么他就需要对这 8 万元中的 70%负责,也就是 5.6 万元;而另一方作为次责,则只需承担剩下的 30%,也就是 2.4 万元。
当然,这里所指的赔偿范围不仅包括车辆维修费用、
医疗费用以及
误工损失等直接
经济损失,还包括其他相关的间接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