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规而言,
财产保全之
担保费用应由向司法机构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的一方预先支付。
然而,最终应由谁承担这笔费用,则需依据案件审理完毕之后的判决结果予以明确裁定。
若申请人赢得官司,也就是说其
诉讼请求获得了法院的认可与支持,那么担保费用一般将由
败诉方承担。
这是因为,申请人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的初衷在于确保
胜诉后权益的顺利实现,而胜诉本身就意味着该行为具备合法性及必要性,因此败诉方理应对由此引发的合理费用负责。
然而,若申请人最终败诉,亦即其诉讼请求未能得到法院的支持,那么担保费用一般将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原因在于其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给对方带来了毫无必要的损失。
不过,考虑到各类特殊情况,法院有时还会依据个案的具体情形,秉持公平原则对担保费用的分摊进行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