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所谓的恶意透支行为,是指持卡者出于
非法占有的意图,在下述两种情况下发生的超过所规定的信用额度或期限的透支并在经过发卡银行两次
催收之后超过三个月仍然未予以偿还的行为:
(1)明知道自己没有足够的还款能力却依然大额透支且最终无法偿还;
(2)肆无忌惮地挥霍透支的资金,导致无法偿还;
(3)透支后选择逃匿、更改联系方式,以此来躲避银行的催收;
(4)抽逃、转移资金,隐藏财产,以逃避
债务的偿还;
(5)利用透支的资金从事
违法犯罪活动;以及(6)其他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拒不偿还所欠款项的行为。
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如果恶意透支行为构成了
犯罪,那么将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