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有效收集
侵权证据时,我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第一,须着重考量证据之客观本质,例如,通过由公证部门实施的公证行动来固定
侵权行为,以确保所获得的证据具备真实性且未遭人为修改。
其次,证据必须与待证事项之间有着紧密的联系,从而能够直接证实侵权事件与其导致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着必然的因果关系。
举例来说,针对诸如
知识产权侵犯之类的问题,我们需要妥善保全涉及的侵权商品及其相关的销售记录等等。
再次,切实保障证据的合规性,不可采用任何非法途径获取,诸如偷
偷拍摄或录音等侵犯他人民事权益的方式取得的证据可能会得不到司法采纳。
而
书证、
物证、
证人证言以及视听资料等都有资格作为有效的证据。
至于
网络侵权方面,我们应当及时截取屏幕画面并保存相关网页信息等。
此外,还需关注证据收集的完整性,以便涵盖侵权行为的各方面情况。
总而言之,在
收集证据过程中,我们需要做到全面、客观、合法、关联,以构建出一条有力的证据锁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