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未曾签署借据,仍有可能追索欠款,以下几点可以作为参考:
首先,应积极搜集其他相关之
证据,如银行卡转账记录、手机短信消息、电话通话录音等,用以表明双方确实达成了借贷之共识与实际交付账款之事实;
其次,在职权范围内尝试与对方再度沟通并对此次对话进行录音或撰写聊天记录备份,确保在交流过程中所提及到有关借款事项得到妥善表述,同时对方所作出的答复亦有可能成为有力的证据辅助;再者,倘若有见证者能证实借款事实的存在,无疑起到了极为有利的佐证作用;
然后,可以向欠债方发送书面催缴函件,要求其偿还借款并详细解释借款之具体情况,并将相关凭证妥善保管;
最后,若是协商未能解决问题,便可依据上述所有证据向法院提
起诉讼。
然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所有证据必须构成一个完整且严密的证据链,以便提升
胜诉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