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
债权债务纠纷的
诉讼过程中,绝大多数情况下均适用
民事诉讼所规定的时效准则。
对于普通的
民事诉讼案件而言,其
有效期限通常设定为三年时间。
然而,若诉讼已经提起且法院予以正式
立案接受处理之后,时效便不再开始进行计算,也就不存在时效过期或失效的可能性。
如若法院宣判时,被告方未能按照
判决书中所载明的责任和义务予以履行,此时
申请强制执行的时效则被限定为两年。
在此两年的期限之内提出
执行申请,将不会面临时效过期的风险。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时效可能因为某些特定情形而产生中断或中止的影响。
举例来说,当
债权人向
债务人明确表达其权益主张或者债务人自愿承诺履行相关义务时,都有可能引发时效的中断,从而需要重新开始计算时效;而诸如自然灾害等无法预见和避免的客观因素,也可能导致时效的中止,待该障碍消除之后,剩余的时效期间仍将继续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