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
刑法中,
失火罪被定义为由于
行为人的疏忽大意或故意而引发火灾,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犯罪行为。
其中,所谓“严重后果”主要是指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导致他人重伤甚至死亡;
其次,给
公共财产或
私人财产带来重大损失。
例如,火灾直接造成的
财产损失超过五十万元人民币;再次,焚毁了十户以上居民的住房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
最后,引发森林火灾,过火面积达到二公顷以上的有林地,或者过火面积达到四公顷以上的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等。
然而,要判定失火行为是否构成失火罪,必须全面考虑失火的原因、危害结果的严重性、行为人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过错的大小等多方面因素。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失火罪的确立,将依据相关的法律
法规和确凿的
证据进行严谨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