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申请的法定时效通常设定为两年。
在此期间内,自法律文书中明确规定的
履行期限的最后一天开始计算;如果法律文书规定了分期履行的情况,则应从每一次规定的履行期限的最后一天开始计算;若法律文书并未规定具体的履行期限,那么便应当从法律文书正式生效的那一天开始计算。
然而,若超过此
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法院仍将予以受理,但是,如果
被执行人对此申请
执行时效期间提出异议,并且经过法院审查确认该异议成立的话,法院将会裁定不予执行。
因此,在法律文书正式生效之后,我们必须及时行使
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以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